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3〕14号)
- 索引号
20240913-160320-599 - 发布机构
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- 文号
- 发布日期
2023-12-22 - 时效性
有效
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的通知(财会〔2023〕14号)
财会〔2023〕14号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单位:
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,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对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〔 2004 〕 12 号)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附件: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
财政部
2023 年 9 月 5 日
附件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.pdf 】